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统一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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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任务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宣传和机关会议的组织及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务、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效能监察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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