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外事、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体育发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发展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承担直属单位审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体育统计、体育宣传等工作,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动体育文化建设。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体育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有关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挂体育总会秘书处牌子)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监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组织开展健身气功培训和推广;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推进体育社会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监管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推进体育社会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市体育总会日常工作,指导体育社团工作。
四、竞技体育科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及布局意见,组织实施我市运动队参加全省、全国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单项体育比赛和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市职业体育。承办国内外体育比赛。负责全市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管理工作。
五、业余训练科
拟订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工作。负责全市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市级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市级运动队的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
六、体育产业科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引领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场馆的开发利用工作。 协调体育彩票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七、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