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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保密、信息、统计、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审计工作。协调推动重大项目经济政策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专家管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股。组织起草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草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管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艺术培训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和互联网文化单位,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协调监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文化艺术和文物博物股。拟订全区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电视剧创作生产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艺事业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蜀人原乡文化、长寿雁江文化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以川剧“资阳河”流派为代表的地方戏曲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电视剧创作制作的指导工作。组织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负责文化艺术普及和文艺创作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负责公益性演出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全区文物博物管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与利用等工作。协调社会文物管理、民间珍贵文物抢救、文物征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国内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博物馆领域交流合作。负责做好全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等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公共服务股。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实施。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监督广播电视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推动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做好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阵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规划和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和旅游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重大设施规划。制定成资文化和旅游同城化规划,牵头做好相关工作。拟订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产业信息化建设。推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及投融资项目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负责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性文化和旅游单位发展。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项目及招商引资工作。

(六)开发宣传股。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包装。负责“蜀人原乡”“长寿雁江”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推进全域旅游。组织实施旅游重大活动、节会活动。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营销体系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公园建设。负责全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等的质量等级推荐评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旅游发展。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国内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和普法宣传工作。

(七)广播电视管理股。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体系、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承办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相关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制定广播电视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监督落实,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负责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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