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负责对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巡查、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定期组织社会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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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系,承担文秘、机要、会务、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工作。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信息化建设、培训等专项规划。承担年鉴、大事记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党建党务、政风行风、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执法装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制科。拟订执法办案、业务操作规范。落实听证及案件移送工作。做好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法制宣传、政策法规研究、行刑衔接、依法治区工作。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维稳工作。负责社会满意度测评和城管执法进社区、社区工作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