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二)研究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组织制定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县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并进行宏观管理。
(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的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范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管理归口管理的县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基金。
(六)负责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
(七)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负责有关科技外事审核工作。
(八)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促进民营科技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内设科室
秘书股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安全保卫、离退休干部管理,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文件、政务规章的起草工作和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提案办理、保密工作以及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科技外事、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科学技术协会
负责开展城市、农村科普工作;开展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指导镇科协工作;组织科普展览和科技培训;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科技素质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国内和国际民间科技、学术交流、主办、协办、承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展览会。内设科学技术普及部。
地震办公室
负责全县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和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管理地震次生灾害、海洋地震、水库地震和其他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及防灾工作;负责地区间地震联防协作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震情趋势会商和地震观测资料评比;负责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县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做好全县地震应急工作,管理全县震害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评比工作;负责管理以地震动态参数和烈度表述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全县建设工程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县级重要工程及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管理因地震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项目的防震减灾规划;管理城镇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场地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县地震行业执法工作。内设监测与抗震防管理股。
信息科技股
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编写县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县信息网站的建设。组织各类技术培训、信息化知识培训工作;开展对农村的科技培训工作。
综合计划股
制订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会同县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县级研究开发计划指南,负责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各类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审核新建研究开发机构;负责科技统计,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措施;负责牵头组织拟订科普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安排科普工作的调研和检查督促;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规划、实施方案,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