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职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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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综合文稿、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安全、保密、接待、会务、后勤服务、行政事务协调等工作;负责统筹舆情应对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作;承办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统筹指导局信息化工作;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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