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商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商务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增加组织申报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职责。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
(五)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意见。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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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参与起草全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拟定全区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全区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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