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大丰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42年,前期为台北县司法科,1949年7月更名成立台北县人民法院,1951年8月更名为大丰县人民法院,1996年8月更名为大丰市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职干警150人,聘用制人员7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7·6%,其中硕士26人,占总人数的17·3%,法院队伍呈现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大丰市人民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并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装备科、司法鉴定科、司法警察大队等综合部门,下辖刘庄、三龙、南阳、西团、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六个人民法庭,共计22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大丰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主动融入依法治市时代主题、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立足和依托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发挥法院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引领者、推动者、参与者、保障者”作用,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多年来,该院不断深入改革创新,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该院通过积极搭建违法信息交互平台、联席会议等互通渠道,切实深化平安月报、调查报告、法院专报、司法建议“四大平台”,不断延伸法院促进法治建设的职能空间。并坚持从理念更新入手,大力弘扬“公铸法魂、廉树法威、诚展法韵、勤显法效”的大丰法院精神,以夯实法官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基础为着力点,扩大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培养干警与时俱进的职业风范,推动法官切实找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的职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