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机关党委
负责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
计划财务装备部
制定实施全州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对全州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编制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司法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全州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管理、训练工作。监督检查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警衔。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协调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协助司法办案,提供警务保障。
技术信息部
负责技术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维护。管理全州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案件司法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负责司法办案技术协助工作。负责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检察信息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检务督察部
承担对全州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的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部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管理指导司法档案建设。负责统一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协调办案部门开展阅卷、会见等工作。
法律政策研究部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适用法律问题请示和提出司法解释建议。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第九检察部
负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务犯罪相关线索管理。
第八检察部
负责受理向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七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负责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六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州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全州行政检察工作的指导;负责办理州检察院受理的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行政强制措施监督、行政执行、立案监督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监督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监督等案件;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研究、分析全州行政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制定工作机制;承办下级检察院对行政监督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州检察机关行政监督工作细则、规定。
第四检察部
负责对全州民事诉讼、民事调解、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指导;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向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负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民事调解监督案件;研究、分析全州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承办下级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州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细则、规定。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延边州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依职权对有关事项开展调查核实。
第一检察部
刑事检察部负责对全州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出庭公诉及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统一办理州检察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核准追诉、报请核准追诉等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州检察院抗诉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院相关业务的请示;研究制定工作细则、规定等。
政治部
负责全州检察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处、队伍建设处、宣传处。
干部处主要职能是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州检察机关机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会同州有关部门对全州员额检察官和三级高级、四级高级检察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全州检察官遴选日常工作;会同地方党委管理县(市)检察院,协同省有关部门负责全州检察机关人员招录遴选;指导全州检察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司法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州检察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
队建处主要职能是抓好全州检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培训考核、教育管理、绩效评定等重要任务,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相关决策部署,对全州检察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全面领导,对全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全面负责。
宣传处负责与上级院和地方党委对口部门联系,抓好本地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推动检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融媒体、新媒体建设和日常维护;负责重大先进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工作;负责重大新闻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做好电视新闻、新闻摄影报道及摄影、录像保障工作; 负责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应对;抓好全地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做好与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物,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察工作。负责全州检察机关的有关国际交流、司法协助、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