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延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创作研究部、协会管理部4个职能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人(含工勤1人),下属延安文学杂志社事业编制10人。管辖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等11个专业协会,以及延安市诗词学会、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等10余个新型文艺协会。
截至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17人,涵盖文学创作、艺术研究、行政管理等岗位。协会会员中,作家协会国家级会员18人,摄影家协会国家级会员45人,音乐家协会省级会员规模居全省前列。
核心职能
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组织全市文艺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开展"到人民中去"采风慰问、"5·23讲话"纪念展演等主题活动
实施《延安文学》《华圣文化》等刊物编辑出版
制定文艺精品项目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培育优秀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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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保障
延安市文联经费主要来源于市级财政拨款:
2015年决算收入722·20万元,支出536·44万元
2022年决算总收入776·05万元,重点支持文艺演出及人才培养项目
2023年预算支出497·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占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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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成果
2015年至2023年取得的主要成绩:
举办市级以上文艺展演活动
培育省级文艺新秀83人,推荐加入国家级协会会员29人
2022年获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陕西省群星奖戏剧类一等奖
组织编纂《延安文学》出版等红色文化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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