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省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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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信息化、档案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宣传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规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推进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综合协调和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水务系统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单位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水利系统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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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职责。
(三)加强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职责,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和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职责。
现任领导
职务 | 姓名 |
---|---|
党组书记、局长 | 李宜然 |
党组成员,市纪委、 市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刘海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孙珺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张永峰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同晓正 |
副局长 | 张帆 |
二级调研员 | 谢瑞霞 |
二级调研员 | 马存平 |
二级调研员 | 杨庆晋 |
四级调研员 | 赵治斌 |
四级调研员 | 张飞 |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