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雅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发〔2010〕13号),设立雅安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受省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全市城市、农村调查队的职责。
(三)增加社情民意调查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四)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主要职责
雅安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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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雅安市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县(区)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指导全市统计系统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本系统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受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效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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