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雅安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规划的实施和教育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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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总督学1名;招办主任1名(按副县级领导职务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招办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招办3名,保留现有人员原职级待遇)。
工勤人员编制(控制数)4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行政后勤、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督查督办和教育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计划基建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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