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内设4个职能机构,主要以规划管理、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组织协调与开发区工作相关联的事宜等为主,不承担开发区内的具体社会事务。
1、党政办公室
协助工委、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对外联系交流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工作制度的起草以及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2、规划建设办公室
研究、制定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作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用地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确定公布地价,管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负责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报批;指导开发区的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或上报审批各类建设方案;负责对开发区道路、交通、房产物业、绿化美化、供水节水、环境卫生、公共事业及各项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开发区内的环境保护;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