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贯彻实施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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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夏瑞聪 :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党建工作。
薛国强 :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抓好党建落实、纪检、宣传、人事管理、局机关办公、档案、保密、后勤、政务公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营商环境、法治创建、信访稳定、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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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民政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民政统计等工作;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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