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137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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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职务 | 姓名 |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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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主任 | 陆新洋 | 主持市国资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
副主任、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 李建国 | 负责组织人事、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外部董事、就业保障、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企业党建、群团组织、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拥军优属、机关党群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群工作处、机关党委;联系新盛集团、国盛集团。 |
副主任、党委委员 | 许刚 | 负责机关运行、综合文稿及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市国有企业产权股权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国有资本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产业基金等金融业务管理,督促监管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产权收益和资本运营管理处;联系徐工集团、文旅集团。 |
副主任、党委委员 | 孙艳梅 | 负责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财务监督审计、统计评价、清产核资、收入分配管理、履职待遇、融资审核及债务风险防控、企业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招商引资、军民融合、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联络驻徐央企、军工、省企及市外国有企业等;负责机关法律事务,指导企业法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营商环境、知识产权、质量强市、数字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功能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财务监管和考核分配处;联系地铁集团、交控集团。 |
副主任、党委委员 | 魏明静 | 负责企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章程设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推动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智改数转;指导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协调企业职工维权及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原国企公司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分管企业发展改革处、企业保障服务中心、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改革办、国投集团、产城集团、徐百集团(蓝天大楼)、新华印刷厂。 |
副主任 | 韩孟 | |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 薛涛 | 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 |
四级调研员 | 王大勇 | 具体负责委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 |
四级调研员 | 尹振清 | 负责国有资产损失调查和责任追究、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农民工工资清欠、巡察巡视问题整改、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督查处;联系国源集团。 |
参考资料: |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接待、后勤、财务、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查研究;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三)财务监督与考评分配处(监事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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