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治理、爱国卫生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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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城管系统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文秘、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调研、公务接待、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性政策的调研、体制改革。负责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送备案。指导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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