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部署、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城市市容、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公厕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户外广告与标识设施、城市道路及设施、车辆与停车场地、施工场地以及城市水域、绿地和灯光景观等方面容貌管理,维护全区公共空间的整洁有序。负责辖区环卫保洁市场一体化的招投标、监督、考核。负责辖区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城市管理方面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环卫基础设施的审核、验收。
(三)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市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参与审核辖区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辖区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区政府投资地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负责辖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及绿地临时占用的管理,古树名木管理及移植方案审查工作。参与审核辖区园林绿化规划及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方案,负责区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方案编制,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园林绿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五)对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六)统筹辖区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配合市级部门规划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优化城市交通。
(七)负责拟订和实施辖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户外广告(不含大型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和专项管理。
(八)负责全区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依托区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九)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全区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指导和督促全区城市管理部门参与相关创建活动,负责重大城市管理行动的调度指挥。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管理。
(十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指导城市洪涝、台风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工作,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协调、对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