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88年11月,由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和九江市公安车辆管理所合并成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副处级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纪委、指挥中心、财务科、秩序科、车辆管理所、业务监管科、考试科、事故科、宣传科和第一、二、三大队14个正科级机构。
2010年11月,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对外称交通管理支队。
主要职责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市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公安交通管理单位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维护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负责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发放以及驾驶人的管理;负责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协助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理县(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班子;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