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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属单位

(一)薛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职责:(1)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4)参与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

(5)协助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业务指导、仲裁员、调解员聘前培训,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指导等工作。

(6)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薛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职责:(1)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体系。

(2)开展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工作,促进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基层平台开展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全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3)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贫困人口就业扶贫。

(4)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公共创业服务工作及创业活动。

(5)为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活动;承担高层次人才、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6)贯彻落实职业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区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7)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组织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8)为流动人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等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和咨询服务;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9)承担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检查工作。

(10)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薛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2)推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推动全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研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发行与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工作。

(5)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6)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信用信息征集、风险管理、稽核内控工作。

(7)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数据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和统计工作。

(8)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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