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对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综治委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实行齐抓共管。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治和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现。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干部;协助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八)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九)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