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仙桃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按局各科室的要求,做好各种环境监察的基础工作;负责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及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污费的核定工作;负责编制排污费征收年度计划及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负责环境信访查处的各种环境监察基础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负责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检查督办工作;负责承办省环境监察总队交办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仙桃市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在线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空气质量、水环境的实时监控;负责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的采集、传输及汇总,准确上报监测数据;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对维护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社会舆情进行监测协调处理,及时消除影响;负责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环保网的设计、制作、更新和维护工作及全市环境信息的收集、采编、上报和发布工作;协助市局做好数据库建设、gis技术及计算机与网络等方面的专题建设活动;负责对全市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仙桃市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各种环境监测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负责;负责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编写技术报告; 负责建立全市环境监测数据库,为各种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对“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实施验收监测;负责为总量控制与减排、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核定,提供实时监测数据和有关基础数据; 负责为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各种考核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制定本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完善各种应急监测的保障工作;负责按局各科、室的要求,完成各种指定监测任务;负责为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不断拓展环境监测的服务领域;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测项目的运行维护和校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管理,提供辐射环境类技术咨询。
仙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负责按局要求组织或参与各类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环保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开发、应用研究;承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接环境治理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