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上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和标准;推进失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五)负责全区就业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事制度改革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政策法规。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管理、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具体政策。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大学生村官合同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具体政策。负责“三支一扶”招募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聘请外国专家及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办理地方派员出国(境)审核,随合同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政策。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审核登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休。负责驻区企业的企业年金备案工作。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劳动人事信访事项的接待、协调、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承担我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咨询的协调和指导。
(十)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及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工作,落实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一)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调查和处理违反《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劳动执法年审和培训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三)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四)承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内设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接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党建、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编制、人事、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负责机关食堂及办公楼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公务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人事制度改革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政策法规。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管理、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具体政策。配合区委组织部完成大学生村官合同管理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等具体政策。负责“三支一扶”招募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方聘请外国专家及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办理地方派员出国(境)审核,随合同出国(境)培训项目备案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政策。
(四)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资福利的政策;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对企业工资福利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审核登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休;负责驻区企业的企业年金备案工作;负责我区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方式准入资格和连续缴费年限认定。
(五)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工作,落实街道、社区两级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平台建设,承担全区社会保障综合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管理和调配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级委托区属各类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能力提升工程。
(六)信访和劳动关系管理科
负责劳动人事信访事项的接待、协调、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承担我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咨询的协调和指导;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