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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

(一)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工伤保险科,共有内设科室4个。

1·企业养老保险科

贯彻国家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社会统筹、费率调整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拟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政策、规定;拟订基本养老保险金正常调整方案;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拨付;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每年一次为参保人员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结算单》;为符合接续工龄的参保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金。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职业年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央属、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嘉办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具体负责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核定、参保信息变更、参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管理等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央属、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嘉办公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计算、调整及核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和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催收和稽核工作。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贯彻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费用、社会统筹、费率调整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

4·工伤保险科

负责全市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审核、征缴、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各项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工伤职工的备案、增减变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辅助器具定点机构的审查和业务监管;负责工伤职工住院、转院、异地就医登记审批;负责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含职业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开展工伤预防、政策宣传、咨询等工作。

(二)市就业服务中心,共有内设科室3个。

1·就业指导科

组织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城镇就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监控城镇登记失业率;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贯彻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措施,执行农民进城务工的管理政策;管理境外人员入境来嘉峪关就业和嘉峪关市公民出境就业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就业相关工作。

2·创业服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宣传总体规划;制定创业担保贷款年度放款计划,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对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行的监督指导;为创业人员提供市场信息、技术、融资、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征集、评估和推荐;负责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考核管理工作,为各类创业人员积极搭建创业平台;负责各项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认定审核发放工作。

3·失业保险科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失业救济金的发放,享受失业救济金人员医疗补助费的报销;自谋职业人员补助费的发放;停产整顿企业借支职工生活费的发放。负责草拟全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制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负责失业人员其它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

(三)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组织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市人力资源市场日常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进行备案、管理工作;组织举办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及各类大型招聘会;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工作;开展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登记推荐工作;开展用工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审查、管理工作。协助在我市就业的省内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省外生源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通过人才中心前往派出所落集体户。

(四)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参与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进行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动用工的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劳动监察执法,依法进行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依法开展建筑领域、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的用工治理,查处劳动合同签订、使用童工及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用工行为;承办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参与对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及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

(五)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档案、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下岗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大中专毕业生托管的学生档案及民生实事人员人事档案;做好档案的接收和查询、登记、复印工作,开发档案资源,制定各类档案管理标准,强化档案管理措施,对各类档案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安全;配合各科室的档案查阅工作。

(六)职称考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甘肃省及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等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相关考务工作;落实国家及甘肃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区的考务、相关证书审核、办理及发放等工作;负责有关考试理论研究、信息交流和基础设施建设。

(七)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应用系统建设、维护及计算机技术管理工作;制定信息系统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的建设及数据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的维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并承担上网信息的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和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制卡工作;承担局金保工程工作。

(八)基金结算中心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养老(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年度预算和决算;向市财政提出社会保险基金分期用款计划,定期从财政专户申请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对业务经办科室审核汇总的基金收入票据、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复核,按政策规定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全面准确做好基金收支核算,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九)退休职工服务站

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培训和指导社区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去世退休人员的丧事料理;负责退休人员信息库的更新、维护和统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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