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全市性年度群众活动计划及竞赛计划的落实交由事业单位或体育社团承担。
(三)将机关、厂矿、社区、农村等基层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或体育社团承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从实际出发,研究和制定嘉峪关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体育工作;对国家公布的新兴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二)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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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市体育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局工作部署,年度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文件;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纪检、公文处理、保密、信息、文档、财务、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本系统基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系统体育产业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市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局机关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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