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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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文印、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统计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和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局的扶贫工作。负责法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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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一)编制
市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35名(其中纪检编制3名单列)。
(二)职数
1.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15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纪检检查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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