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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平安高新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江西新余市
公众号ID:xypagx
公众号分类:政府/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新余平安高新”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江西省公安厅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开发/运营主体: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关于主体: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是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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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新余平安高新是由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位于新余市高新区谭塘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故、恐怖事件和骚乱。

(四)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和门牌、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警卫工作。

(七)负责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九)负责禁毒和缉毒工作。

(十)组织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二)领导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人事工作。

 (十三)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市公安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编制

单位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刑事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巡警大队,城东派出所,水西派出所,马洪派出所。编制人数小计10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6人。

1、政工监督室负责分局的行政事务。组织、指导全局公安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局公安人事、机构编制、抚恤优待、人事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承办全局公安民警考试、专业技术职称报批等事宜;统一管理全局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局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所属机构的工资调整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总支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管理、承办全局公安民警培训事宜;指导、管理公安民警的在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公安队伍的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指导、组织全局公安系统时事理论的学习和普法教育;指导、管理全局公安文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公安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党总支负责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对民警及协警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和纪律条规教育;监督检查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总支、政府决议、命令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协办或指导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受理、承办群众检举、控告和民警不服行政处分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处分的申诉;研究制定全局公安队伍内部监督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分局党总支和分局纪委、监察室以及省公安厅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全局值班备勤和内务管理秩序、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及民警警容风纪的督察查纠;组织开展警务评议活动;核查群众检举控告和投诉,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维护民警执法活动合法权益的工作。按照局党总支授权负责全局党务和群团组织工作并具体承担分局机关党总支的各项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局属各党支部组织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组织广大党员民警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纪律,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党员民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承担民警职工立功创模、集中教育整顿、计划生育、扶贫济困捐款捐物、社区活动等部分行政事务和警务工作。

2、法制室

组织、指导全局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草拟或审核本局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局公安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公安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法制调研等工作,审核本局业务部门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管理、指导全局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办理本局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对全局劳动教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监督全局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调查、复核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控告、申诉案件;指导全局公安信访工作;承办本级受理的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工作;收集、掌握和分析全局公安信访信息,完成局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3、指挥中心

及时、准确、全面收集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协助领导安排、部署、处理日常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办理、文电收发、公安统计、会议管理、印信管理、机要管理、公安保密、档案管理、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工作目标管理;组织、指导公安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件、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公安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等工作;对局党总支和上级决策、部署以及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批示件;负责对外接洽、公务接待和局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完成局党总支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指导全局公安装备、财务管理和警务保障工作;制定全局公安基础建设、装备建设的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物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和管理工作;编制全局的预、决算,管理全局公安机关罚没款、规费和分局各项经费开支;对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和监督全局公安车辆的定编、采购和分局车辆管理、建档、维修工作;负责分局的总务、内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分局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分局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管理分局基建工作;负责分局的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负责分局武器库的管理和安全;协助分局领导指挥调度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重大案件和各种重大治安、保卫任务;承担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110报警服务台建设,负责公安指挥调度;受理群众(民警)报警、举报、紧急求助、投诉和咨询,指挥调度有关警种及业务部门对其进行处置;督查各警种对处警指令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各处警单位的接处警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反馈警务信息和各类公共社会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指挥手段;完成局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刑事侦查工作,按照级别管辖承办市公安局受理的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承担并组织、指导全市刑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和运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指导刑事特情、刑嫌阵控、情报资料和据点建设;负责与外地市开展情报交流、协调办案;组织或直接办理跨地区案件的侦破和重要案犯缉捕工作;完成局党总支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

收集、掌握、分析全局社会治安动态,研究拟定有关治安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局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放射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组织、指导全局公安派出所基础和各项业务工作建设;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局单位内部、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保卫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和基层基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秩序的管理、检查、整治工作;指导、调处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械斗、紧急治安事件;按照级别管辖查办、侦办重大治安案件和相关的刑事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治安及相关刑事案件;完成局党总支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特巡警大队

与分局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大队(部分)业务对口,负责巡逻执勤、出警处警工作,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重大治安事件、群体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   务,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其他特殊任务。

7、派出所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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