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新安县人民检察署,1952年更名为新沂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更名为新沂县人民检察院,期间历经多次机构改革:1961年前曾与法院合署办公,1968年由军管会代行职能,1974年与公安局合并办公。1978年11月正式重建,1990年撤县建市后启用现名称。
机构设置与人员
2019年该院设立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16个内设科室,编制预算单位人数达68人。2024年通过公开招录补充4名公务员,岗位包含检察官助理和法律宣传调研人员,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本科以上学历。
现任检察长孙莉自2022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履职,截至2024年3月在职干警保持68人规模。
履职与典型案例
2022年办理樊某某民事执行监督案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精准发现法院执行超额问题并推动纠错程序。该案因有效化解信访矛盾被列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在假药销售案件中,创新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后改编为舞台剧进行法治宣传。
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实施系列采购项目保障业务开展:
5月完成食堂室内装修项目
7月启动民营企业法治服务基地设备采购
9月建设办案中心采购项目
10月部署高仿真会议系统2025年4月完成打印/复印纸采购项目,持续优化办案装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