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百科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随之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辖全区法院158个(地方法院115个、兵团法院43个),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分院2个(兵团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级法院27个(地方14个、兵团13个),基层法院128个(地方99个、兵团29个),设置人民法庭301个。全区法院共有干警10006人(地方法院8894人、兵团法院1112人),其中法官5273人,年均受理案件30万件左右。
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法院管辖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4、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本院管辖的其他再审案件。
机构设置
全院内设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 (人事处,法官处,宣教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立案三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办公室、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信息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处、翻译处、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访办、督查室、法官协会办公室。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公众号主体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新疆高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随之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辖全区法院158个(地方法院115个、兵团法院43个),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分院2个(兵团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级法院27个(地方14个、兵团13个),基层法院128个(地方99个、兵团29个),设置人民法庭301个。全区法院共有干警10006人(地方法院8894人、兵团法院1112人),其中法官5273人,年均受理案件30万件左右。
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法院管辖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4、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本院管辖的其他再审案件。
机构设置
全院内设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 (人事处,法官处,宣教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立案三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办公室、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执行局 (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信息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处、翻译处、法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访办、督查室、法官协会办公室。
所获荣誉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