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拟订全区统计改革、统计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来宾市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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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一是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二是负责本部门预算经费的预算编制、收支管理和决算编制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等。三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组织参加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系统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四是统一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关系。督促检查统计制度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监测等工作。六是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工作,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所有制经济增加值核算;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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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机构
(一)来宾市兴宾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一是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和各种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并提供有关数据及统计分析;二是准确、及时收集、整理农村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积累资料的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提供农民人均收入的有关数据及统计分析;三是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城镇居民家庭人员、就业、收入支出、住房、商品消费等需求和年存现金、家庭主要耐用品拥有情况等一系列统计资料,并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有关数据及统计分析;四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及数据处理任务和其他专项普查;五是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更新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提供有关数据及统计分析;六是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计算机技术业务培训和指导,计算机设备的更新与维护,建立健全计算机传输网络,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等;七是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以及农村贫困户监测网点的调查统计分析工作;八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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