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劳资、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退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法规监督科
负责涉及城乡规划法规和有关公共政策的研究、拟订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核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规范有关公示、公告、公布行为等涉法事务;负责全区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的监督工作。
(三)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编制科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各类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功能区等各类规划;承担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研究制定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制度、规则,负责全区规划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各类建筑项目的规划用地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建筑类和市政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工程规划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修编城区市政专项规划;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规划核实;牵头负责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评审;负责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管理、测绘资质管理、地理信息资源管理等测绘管理工作;承担区测绘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负责本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及施工图核查工作;负责本区各类在建项目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夜间照明工程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绿化景观方案及道路铺装方案的审核。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