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本市及本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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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会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二)综合科。研究起草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承担本区审计工作发展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审计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相关审计业务工作。组织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落实情况。负责审计业务统计和审计成果综合研究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审计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联络特约审计员。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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