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法院百科
西藏法院,设有1个高级人民法院、7个中级法院、73个基层法院和2个人民法庭。全区法院现定编制1410名,实有干警1442名。其中,二级大法官1人、高级法官217人、法官435人。全区法院干警中,藏族1187人,汉族243人,其他少数民族12人。
地理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西南部、内与云南、四川、青海、新疆毗邻,外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边境线长4000多公里,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
民族
全区有藏、汉、门巴、回、蒙、纳西、怒、独龙等30个民族。总人口262万,其中藏族占94%。全区辖7地市、73个县,拉萨市是自治区首府。
机构简介
全区设有1个高级人民法院、7个中级法院、73个基层法院和2个人民法庭。全区法院现定编制1410名,实有干警1442名。其中,二级大法官1人、高级法官217人、法官435人。全区法院干警中,藏族1187人,汉族243人,其他少数民族12人,研究生6人,大学文化的143人,大专文化的972人,合计占77·7%。
各级工作
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我区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下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最高法院的亲切关怀和全国法院的大力支援下,紧密结合西藏实际,认真贯彻中央制定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各级法院把维护西藏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1994年以来共审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42462件。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加大了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审判工作的调节职能,通过审理大量的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审时度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各个层面为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公众号主体介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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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法院是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7月17日,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全院有260余人。
法院简介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7月17日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全院有260余人。
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外事处)、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跨区案件巡审协调处、编译处、技术信息处、涉法涉诉案件信息处、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办公室下设档案科、秘书机要科、法制宣传科、督查督办科(人大代表联络室)。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人民法院报》驻西藏记者站)、法官管理处、政工人事处。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裁判监督处、执行实施处。研究室下设审判研究科、司法统计科、综合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下设行政接待科、财务科、涉法涉诉案件信息处下设综合分析科、信息一科、信息二科。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下设办公室、教研室。由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编办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共有26个(含后勤服务中心),25个正处级建制。其中政治部、执行局下设6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等5个部门下设14个科级内设机构。
获奖荣誉
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