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全区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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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机关内设机构18个(正县级):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机要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失业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局、表彰奖励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同时,厅直属事业单位3个,其中:正县级2个,系厅信息中心、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副县级1个,系厅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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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段海: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来尼玛: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琼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邵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马何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张黎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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