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各平台、镇街生产总值。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实施相关的地方统计调查、监测、评价等制度。
(三)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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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科。承担统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统计信用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区级部门、平台、镇街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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