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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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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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综合文字、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会务、保密、档案、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科技动员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等工作。
(二)创新促进科。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协调实施促进科创平台发展政策。承担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工作。指导全区科创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科技金融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监测工作,牵头开展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行分析。承担区“科教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科技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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