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阳医保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级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根据国家、省级规定,调整完善全市纳入医保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建立完善我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