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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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内设机构3个: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办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及职称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及信访稳定等工作;承办市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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