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二)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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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秘书科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计划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金保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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