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翔安教育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档案、督办、对口支援、保密、信访、政策法规研究、计划生育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工委会、局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

负责制定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我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提出我区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负责中小学、成人和民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批、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区级基建和列入基建项目管理的修缮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属学校校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校园绿化的规划和创建绿色校园工作。

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区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教育科

综合管理我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政策、计划;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表彰奖惩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办理初中、高中等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毕业考试和日常测试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全区“三级招生”及高中会考的报名考试;负责管理直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教学用书的建设与选用,及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课程改革培训工作。

综合管理我区的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指导全区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调整,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负责全区成人中专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结业考试、证书发放工作;协调指导扫盲工作和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协调指导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合作学校、民办学校的申报、批办与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本局系统人事调配、干部任免与学校的机构编制;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的评选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和指导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办理本系统人员出国出境手续。

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组织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

(三)德育科(加挂“组织宣传科”牌子)

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德育工作研究。负责抓好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实践。负责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德育基地建设和校园文明创建工作。配合团区委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依照团、队章程开展工作。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指导学校的红十字会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协调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治理和查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侵犯师生正当权利的案件。

负责指导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宗教、侨务、对台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