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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图书馆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公众号ID:xmstsg
公众号分类:公益
关于公众号:

“厦门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开发运营方为厦门市图书馆,属于公益类型;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厦门市图书馆公益活动、服务信息推送。

开发/运营主体:厦门市图书馆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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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图书馆百科

厦门市图书馆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集美区,是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社科普及基地,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厦门市图书馆的前身是1919年创办的厦门图书馆;1920年9月正式开放;1940年日伪政府“重建”厦门图书馆;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政府接管图书馆,称为“厦门市第一图书馆”,嗣而易名“厦门市立图书馆”;1949年10月厦门市人民政府接管图书馆,定名为“厦门市图书馆”;1990年厦门市图书馆兴建总馆综合楼;1991年12月落成开馆;2006年9月迁入厦门文化艺术中心新馆;2018年10月集美新城馆区试开馆。

截至2022年8月,厦门市图书馆馆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有4432个阅览座位,设有8个机构部门,在编职工151人;馆藏纸质文献465万册(件),电子书刊1059万册,以闽南地方文献、华人华侨文献为收藏特色。

历史沿革

厦门市图书馆的前身为1919年厦门当地道尹、地方绅士等倡议创办的厦门图书馆。该馆以文渊井21号玉屏别馆为馆址,集玉屏、紫阳、博闻等书院藏书及赠书,并添置新书万余册、报纸杂志几十种。

1920年9月20日,厦门图书馆正式开放。

1930年10月,厦门图书馆由私立改为公立。

1938年5月,厦门沦陷,厦门图书馆停止开放;9月,厦门图书馆被日寇焚毁,馆藏化为灰烬。

1940年,日伪政府“重建”厦门图书馆。

1945年10月5日,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厦门图书馆,并更名为“厦门市第一图书馆”,嗣而易名“厦门市立图书馆”。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和厦门解放后,当时的厦门市军管会接管图书馆,进行清理整顿,并更名为“厦门市图书馆”;11月8日,厦门市图书馆重新开放。

1954年12月,厦门市图书馆迁入思明北路126-134号新馆址。

1972年,厦门市图书馆迁至中山路原厦门日报社。

1988年,厦门市图书馆从中山路迁至公园南路2号原厦门市政府办公楼。

1991年12月,厦门市图书馆新建综合楼落成开馆。

2006年9月,厦门市图书馆迁入思明区体育路95号厦门文化艺术中心新馆并试开馆。

2018年5月,厦门市图书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10月1日,位于集美区诚毅中路380号的厦门市图书馆集美新城馆区试开馆。

2022年4月24日,厦门市图书馆绘本馆正式开馆。

2024年3月,厦门市图书馆厦门老年大学分馆正式开馆。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据2022年8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数据,厦门市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465万册(件),电子书刊1059万册,购买及自建数据库76个,视频资料1·2t。

民国文献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藏有民国文献1万多种,3万多册,其中包括了图书、期刊、报纸等不同载体的文献。

闽台族谱

截至2015年3月,厦门市图书馆馆藏闽台族谱共479种619册,涉及姓氏81个。

珍贵古籍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古籍文献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书目的有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宋)、注陆宣公奏议十五卷(唐)、甘泉献纳编三卷 (明)、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 (元)、圣学格物通一百卷(明)、大隐集十卷(宋)、云溪集十二卷(宋)、崧庵集六卷(宋)、说文解字句读十五卷(清)、经略疏稿二卷(明)、毗陵集二十卷(唐)。

数字资源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收藏有数字资源数据库76个,包含有超星期刊、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包库)、中文在线数字图书馆、超星读秀、中华诗词数据库等;其中自建数据库有7个,包括厦门记忆、馆藏民国图书、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南地方文献联合目录库等。

支撑保障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自2008年起牵头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构建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以市图书馆为中心,各成员馆为网络节点,实现书目联合检索、文献集中编目、借书证通用、软硬件平台共享、文献通借通还、物流统一配送、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读者活动互联互动等联合服务。厦门市图书馆全年365天开放,并实行全免费服务,日均接待读者近万人次。馆内无线网络100%覆盖,并配置了触摸屏导读系统和阅报系统、自助借书机、自助复印机、自助扫描仪,同时还提供图书外借预约、电话续借、网上续借、wap网站续借、短信续借、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多种开放性服务设施。

组织体系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设有办公室、业务协调部、技术服务部、信息资源部、典藏管理部、流通服务部、馆外流通部、活动部8个机构部门;在编职工151人。

建设成果

开发成果

文献开发

截至2019年12月,厦门市图书馆编制的刊物有《图书馆探索》《厦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联合体年报》《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报告·少年儿童图书馆卷》(蓝皮书)《厦门社科知识普及读本》《“两会”信息参考(2019)》等。

古籍开发

2013年5月,改造后的古籍、缩微资料阅览室面积101平方米,阅览座席10个。藏有《通鉴纪事本末》《注陆宣公奏议》等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善本11部、民国线装书5万多册,《江声报》《星光日报》等缩微资料232件,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续修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存目》等古籍影印本近2万8千册。

2017年,厦门市图书馆修复地方碑志拓片、照片、手抄件、复印件、打印件等资料共231篇296种523张。

学术论文

2015年,厦门市图书馆人员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3篇;参加各级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10篇,其中1位会员的论文入选中图学会年会论文三等奖。完成《厦门国学书院兴起与海峡两岸青少年闽台文化传承研究》社科联立项课题。

2016年,厦门市图书馆人员在各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1篇;参加各级学术研讨会获奖论文10篇,其中1位会员的论文获省图学会年会论文一等奖,1名会员获第28届十五城市图书馆工作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学术期刊

《图书馆探索》是厦门市图书馆学会主办的期刊,宗旨是进行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交流图书馆信息,促进特区图书馆事业发展。主要栏目有专稿、文献资源建设、读者工作、辅导与研究、图书馆现代化、队伍建设、图书馆管理、图书馆事业、学会工作、读者园地、海外之窗、书评、摄影图片、新闻等。

机构荣誉

2012年4月,获“福建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和“福建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6年6月,原福建省文化厅授予厦门市图书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4月,厦门市图书馆荣获厦门市首批10家“职工学堂”称号并接受授牌。

2019年6月,厦门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获第二届图书馆新媒体创新服务评选“最佳新媒体平台”奖。

截至2019年9月,厦门市图书馆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厦门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2022年4月,厦门市图书馆“把阅读‘袋’回家”项目进入国际图联图书馆营销奖的5项特别提及之列,获得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图书馆营销奖,这也是厦门市图书馆项目首次获此殊荣。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2025年3月,入选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

现任领导

职务姓名
馆长林丽萍
副馆长付虹、张肖回、曾兴德、薛寒秋

(表格)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厦门市图书馆形象标识主体以蓝色为主色调,上部分形似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帜,下面是中文和英文的厦门市图书馆字样。此标志整体也像翻滚的波浪,标志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上乘风破浪。

愿景使命

愿景:

打造闽南地区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的知识信息服务中心。

使命:

储存充足、永续的文献资源

构建友好、安全的阅读空间

提供高效、免费的信息服务

营造开放、平等的交流活动

文化活动

据2019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图书馆举办的文化活动有,快乐绘本秀、4·23世界读书日、读吧!厦门”古诗文大赛、“我与书缘”读书活动、中华兰亭名家书画展等。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保证正常的服务秩序与安全环境,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市民形象。入馆读者应衣着整洁、端庄,赤膊、赤脚等衣冠不整者以及酒醉者谢绝入馆。

2·维护公共安全秩序。请勿携带危险品入馆;请勿骑电动代步车进馆;请勿在馆内吸烟;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3·保持馆内环境卫生。请勿携带宠物进馆;请勿将食品、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保持安静、文明的阅读环境。入馆前请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借阅区拨打或接听手机;请勿在馆内吵架、斗殴、喧哗、戏闹、追逐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请勿在馆内躺卧、睡觉;请勿用私人物品抢占阅览座位。

5·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文献按《厦门市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相关条款赔偿;损坏电脑、桌椅等设施,按价赔偿。

6·未经允许,请勿在馆内拍照、摄影。

7·12岁以下儿童进入图书馆需有家长陪同,家长应尽到监护责任。集美新城馆区成人借阅区,未满12岁儿童不能进入。

8·团体参观请提前与本馆办公室预约。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举行非图书馆阅读活动。

9·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如出现违规现象,本馆工作人员有权制止。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开放时间

厦门市图书馆开放时间
馆区名称借阅区域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五周末、节假日
文化艺术中心馆区综合借阅区8:00-21:008:00-12:008:00-21:00
少儿借阅区12:00-18:30闭馆8:00-21:00(5月1日-11月30日8:00-18:30(12月1日-4月30日)
寒暑假(周五8:00-12:00,下午闭馆)8:00-21:00(5月1日-11月30日)8:00-18:30(12月1日-4月30日)
集美新城馆区成人借阅区9:00-17:00闭馆8:00-21:00
少儿借阅区9:00-17:00闭馆9:00-17:00
自助图书馆8:00-21:00

(表格)

借阅制度

办证指南

一、办理新证

凡愿到厦门市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厦门市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且在文化艺术中心馆区、集美新城馆区、各分馆及汽车图书馆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能,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个人借阅证分为押金借阅证和免押金借阅证两种。押金借阅证分为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文献。免押金借阅证分为“白鹭分”借阅证和数字资源阅览证,其中“白鹭分”借阅证可借阅40册纸质文献,但不能借阅kindle电子书阅读器;数字资源阅览证仅限阅览数字资源。

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通过移动平台访问厦门市图书馆“微服务大厅”在线自助办证或到服务台办证处开通押金借阅功能;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临时借阅证。

读者如需增加押金,可通过移动平台访问“微服务大厅”绑定本人读者证,选择增加押金,或携带借阅证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读者如需减少押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借阅证及押金收据,还清所借阅的文献和结清财经后,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且“白鹭分”达600分及以上的市民,经授权,可通过移动平台访问“微服务大厅”在线自助办证或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白鹭分”借阅证;如读者已办理押金借阅证,可持身份证到办证处更换成白鹭分借阅证。

持有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市民,可通过移动平台访问“微服务大厅”在线自助办证或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数字资源借阅证;无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集体借阅证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10000元四种等次,每种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文献。办理集体借阅证需持单位的委托书(须注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二、办理退证

办理退证须还清借阅的文献、结清财经后才可办理。

个人借阅证退证需持本人借阅证、押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押金收据丢失的读者,如在分馆退证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退证,须受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借阅证、押金收据等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集体借阅证退证需持单位的委托书(注明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集体借阅证、押金收据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

三、挂失、补证

遗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借阅证挂失后重新找回原证且尚未补办新证,可办理借阅证恢复;已补办新证的,旧证作废。

读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挂失,或通过“微服务大厅”、网站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挂失。

用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证的读者借阅证补证,须持新补办的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临时借阅证补证,须携带有效证件补办新证;集体借阅证的挂失、补证,须持单位的委托书(需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办证时间

厦门市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馆区、集美新城馆区、汽车图书馆及各分馆(除部队分馆、市政服务中心分馆外)开放时间内均可到馆办理。

借阅指南

借阅说明

馆藏地点为“文化艺术中心馆区流通库”、“文化艺术中心馆区儿童文献库”、“文化艺术中心馆区视障人士文献库”“文化艺术中心馆区清风书屋”的图书、期刊和音像资料分别入藏于思明区体育路文化艺术中心馆区一、二楼的社科、自科、文学文献阅览区和一楼儿童文献借阅区、视障人士文献阅览区、清风书屋、二楼音像资料阅览区。馆藏地点为“集美新城馆区流通库”“集美新城馆区儿童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视障人士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自助图书馆”、“集美馆区经典阅读馆”的图书、期刊和音像资料分别藏于集美区诚毅中路集美新城馆区一至四楼,可供读者阅览、外借。

馆藏地点为“集美新城馆区参考资料库”、“集美新城馆区工具书库”、“集美新城馆区地方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外文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闽台关系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华人华侨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方志文献馆”“集美新城馆区赠书库”的图书、期刊分别入藏于集美馆区五楼参考文献馆、地方人文馆、涉台涉侨文献馆、名人赠书馆等处。“文化艺术中心馆区政务信息公开”图书收藏于文化艺术中心馆区二楼政府信息查阅区,可供读者查阅,不可外借。

馆藏地点为“中山分馆”、“杏林分馆”、“灌口分馆”等分馆的书刊资料分别在鼓浪屿中山图书馆、杏林街道、灌口文化中心可供读者阅览、外借。

馆藏地点为“馆外流通调配库”的图书、期刊分别入藏于二楼馆外流通调配库,专供馆外用户调配外借。

馆藏地点为“文化艺术中心馆区普通图书储备库”入藏于文化艺术中心馆区一楼的密集书库,馆藏地点为“集美新城馆区储备库”入藏于集美新城馆区负一楼作为二线储藏之用,读者若需借阅,可向咨询服务台登记预约,由典藏部管理人员入库提取,再办理外借手续。

馆藏地点为“集美新城馆区普通古籍库”、“集美新城馆区缩微资料库”、“集美新城馆区民国时期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特殊文献库”、“集美新城馆区外文储备库”的图书、报刊入藏于集美新城馆区五楼的古籍文献馆,作为二线储藏之用,不可外借,读者若需查阅,可向古籍文献馆服务台登记预约,由管理人员入库提取,在馆内阅览。有缩微资料或电子文献者,不提供文献原件。

馆藏地点为“集美新城馆区古籍善本库”、“集美新城馆区珍藏本库”的书刊恕不提供借阅。

(注:此说明仅供读者参考,开架外借书刊以书架人工检中为准。)

续借指南

文献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2次,每次续期30天。若借书证上有已超期文献,则不可办理续借。办理续借方式如下:

1.到馆续借

读者可到馆至自助借机或服务台借还处凭借阅证办理续借手续。

2.移动平台在线续借 

读者可通过移动平台访问厦门市图书馆“微服务大厅”;根据提示,绑定读者证;点击“图书续借”,选择“续借全部”,续借完成。

3.网站续借

读者可访问厦门市图书馆网站,点击“统一认证登录”,根据提示登录统一认证平台,点击“我的图书馆”,进入“图书续借”,选择“一键全部续借”,续借完成。

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内容
免费服务区域综合阅览区、少儿借阅区、多媒体体验区、电子阅览区、自助图书馆、展厅、专家阅览室、自修室、报告厅、读者活动室、培训教室、读者休闲区、中庭花园等所有对外服务区域。
免费服务项目借阅证服务办证、退证、挂失、补证等
文献借阅书刊借阅、电子书刊借阅、古籍文献阅览、电子阅读器外借、图书预约、图书预借
检索咨询书目检索、参考咨询、专家咨询
数字资源利用电子报纸阅览、数字资源利用、移动图书馆、wi-fi服务、电子阅览
读者活动周末电影、讲座、展览、少儿活动、公益培训、读书沙龙
弱势群体专项服务残障人士专用设备、专用文献利用、送书上门、助盲讲电影、免押金办证等
便民服务电子邮件和短信提醒、自助扫描、充电、存包、冷热直饮水、伞套、自助领取火车票,敬老专用眼镜及复印、针线药品等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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