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办公室职能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公安全局性、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全局性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公安工作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法制大队
负责全局各办案单位办理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收容教育、强制措施、报捕起诉、行政处罚裁决的审核把关;负责全局行政复议、应诉、执法检查考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以及全县公安机关有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业务的指导、培训教育和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办理全县公安机关来信来访;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对 110 指挥中心推送、群众上门报案(含群众拨打派出所值班电话报警,群众控告、举报、直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监所狱内线索移送)、工作中发现的接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跟踪;直接接受、登记、录入除应由派出所受理以外的群众上门报案,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管辖,检察机关通知立案以及各警种在工作中发现的案件,并分派至相关办案单位,协调处理本局办案单位之间、本局与其他机关之间管辖争议案件;跟踪督办派出所及各办案警种的受立案情况,受理群众对应受立案而不受立案的投诉、审查、交办;其他按照省厅规定属于受立案管理中心的职责。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政治保卫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担负全县隐蔽斗争任务,掌握敌情和社会动向,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侦查,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宗教、邪教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活动进行调查控制,管理特情、据点建设、宗教调查等国保基础工作,负责文字检验鉴定工作。
(四)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特情、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和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负责刑侦六大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五)交通警察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制订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依法打击破坏道路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全县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和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机动车辆的检验、牌证发放与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和参与道路交通重大警(保)卫工作,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打击车匪路霸。
(六)治安管理大队
主管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查处治安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防和处置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危险爆炸物品,指导公安派出所、治保会、社区警务室及一村一辅警的工作,加强内部单位和社区治安管理;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负责 95 种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刑事案件侦查;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警(保)卫工作。
(七)特巡警大队
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打击重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处置群体治安事件(故)和突发事件。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市电子监控系统的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络犯罪的侦查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的对策,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谋服务: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的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案件;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配合防范化解、处置重大金融风险,防止和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收集、储存犯罪情报材料,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整顿县域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十)禁毒大队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运用法律、医药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组织侦办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承担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警务督察大队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十二)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执行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工作对象、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全县“三资”企业及经贸、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的外事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事管理工作,办理出国护照;查处出入境违法案件、处理和指导涉外案(事)件及涉外事务;承担县公安局全部行政审批职能。
(十三)情指中心
负责全县视频侦控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落实红色二次研判和抓捕;参与重大案(事)件和多发性系列案件的研判和侦破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台和重大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公安通信、公安网络工作;
(十四)政治处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公安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衔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优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文化建设,发现并总结推介公安机关好的典型和经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和体育工作;管理承办民警福利、劳保、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共青团、妇女、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五)警务保障室
负责局机关基建维修、房屋、水电管理、机关安全保卫、食堂、接待、环境卫生等机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政预决算及经费发放与管理;负责公安机关车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扶贫、审计等工作。
(十六)派出所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11个派出所:晋城派出所、南台派出所、多扶派出所、凤鸣派出所、义兴派出所、槐树派出所、古楼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双凤派出所、仁和派出所、高院派出所。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公共复杂场所和重要地区的治安秩序进行管理,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进行管理,对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负责查处辖区的社会治安案件,协助刑侦部门侦查刑事案件;掌握辖区的社会治安动态,维护辖区正常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治安信息收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局党委反映和报告;做好基层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服务;帮助辖区单位、居委会制定治安保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受理公安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十七)看守所
负责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人员,负责对羁押人员的看管、教育以及劳动改造等工作。
(十八)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十九)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十)行政审批室
负责掌握辖区人口及其基本情况,提供公安业务查询;指导派出所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受理和办理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户口四项变动等。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