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上级单位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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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统筹协调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建议议案提案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法制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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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基层市场监管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办理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价格和产品质量等的监管。依法承办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依法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完成辖区内大型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所在街道和地区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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