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盟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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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盟林草局“三定”规定核定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治沙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计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意识形态、文秘、保密、档案、会议、督查、普法、信访、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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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盟林业和草原工作站
负责人:胥健
主要职责任务(1)组织编制基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基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建设及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工作。(2)指导林草建设工程,承担规划设计评审工作。编制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利用技术支撑规划与计划。承担草原生态修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天然草场建设利用、人工草地建设利用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绿化、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森林草原保险工作。(4)编制林木种苗、草种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林草引种和种质资源建设,组织林草良种选育和推广;组织贮备林草种苗;组织实施草种资源普查、保护、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圃建设;负责林草种苗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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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单位
兴安盟森林和草原防火站
(一)职能职责:受盟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草拟实施防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初级处置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扑火工作;负责防火期值班值守工作,承担火情监测和火险预报工作;协助组织调遣地方专业扑火队、航空护林飞机巡护、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承担和指导全盟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网络、指挥系统的使用和管理,防火数据库、文献和数据的交换、更新及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承担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宣传教育培训及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盟林业和草原局勤杂、传达、安全保卫、房屋水电暖等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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