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梧就业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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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及行政后勤等有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及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局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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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梧州市人事局、原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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