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乌兰察布市审计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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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审计局是由乌兰察布市审计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自治区批准的《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兰察布市印发的《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乌兰察布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乌兰察布市市委审计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市审计工作规划、重要审计事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审计协作有关事项等。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保密、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重要会议材料、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全市年度审计计划,督促审计计划、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编报全市审计业务统计报表和审计成果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审计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承担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协管旗县、市区审计局负责人的有关事项;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经济责任审计办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5名(17正<含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8副)。
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