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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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年鉴年报编撰和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牵头对各镇、开发区科技创新指标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经费预决算和直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规划、实施和维护。负责各级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及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区科技拥军和机关扶贫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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