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和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区情区力普查;负责组织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统计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审工作。
(四)负责全区劳动工资统计联合审核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外县区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