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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科学院

公益性职能

我院提出以服务“三农”为主旋律,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己任,履行科技公共服务职能,“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给农民作示范,让农民有钱赚”,成为服务“三农”武汉模式。

一是参与市级涉农活动,把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战略决策与发挥科技优势对接起来。发挥农业科技在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小康帮扶、双百共建、城乡一体化、科技抗灾救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实行局(农业局)、院合作,把成果转化与全市农业总体部署对接起来。根据农业发展规划,推广一项成果、集成一套技术、建立一片基地、服务一个产业、致富一方农民。

三是建立示范基地,把技术服务与一对一的指导对接起来。对基地和示范户,做到有制度、有牌子、有目标、有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应用。

四是实施区、院合作,把科技推广与一村一品产业对接起来。围绕区域个性需求,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指导,科技服务前移,助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截止2009年底,已与我市全部远城区签订了区、院技术合作协议。

五是输送科技干部,把科技应用与领导班子的配置对接起来。先后向市内派出23名科技乡(镇)长,向省内外派出9名科技副市(县)长,为科技推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是组建全省农业技术城市圈联席会,把科技辐射与技术合作对接起来。我院先后与武汉城市圈的孝感、咸宁、黄冈等农业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

据统计,全院选育推广的种植业、养殖业新品种70余个,累计在全国推广应用面积达5000万亩以上。建立科技示范基地30个,辐射面积30余万亩,每年通过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1·8亿元,年创社会效益20亿元以上。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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