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80年至2007年,五大连池市司法局先后受到国家司法部、省、市、县(市)表彰奖励57次,其中,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6次。龙镇司法所先后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与新发司法所一起被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称号。2006年,新发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文明法律服务所,并授予集体三等功奖励,为促进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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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安全、帮扶、服装、警车、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法治调研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市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编纂工作;编辑市出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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